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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政协联工委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协文件 推动全区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沈超剑 发布时间 : 2019-05-06 发布单位 : 大通湖区人大政协联工委 点击数:

4月30日,大通湖区政协联工委党组召开会议,对省政协出台的《关于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动县级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湘协发〔2019〕6号)进行了集中学习、研讨,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部署安排。

省政协在梳理全省县级政协实践探索情况,收集了解全国各地县级政协工作相关经验做法,并与县市区政协负责人等面对面讨论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动县级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这是我省首次出台专门推动县级政协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省政协对标对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全国政协的要求的重要指导意见。文件内容分为基本原则、加强县级政协党的建设、完善协商议政格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提升建言资政质量、充分发挥界别作用和委员主体作用、加强对县级政协工作的指导和保障等7个部分。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文件体现了上级对政协工作的进一步重视,是对县市区政协工作的重要支持,是我们农垦改制区规范做好政协工作的“及时雨”,是推动我区政协高质量发展的“纲”。

徐鸿主任强调,要认真领会文件要义,把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到我区全年的政协工作中去,一要抓好政协队伍的党建工作,在委员小组中建立党员小组,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二要充分调动政协委员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引导广大委员积极参与扶贫攻坚、扫黑除恶、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中心工作,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三要对标文件要求,科学规范的履行好政协三大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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