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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益阳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精简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的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 : 2016-10-21 发布单位 : 政协益阳市委员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现就精简文件会议和改进文风会风,提出如下意见。

一、精简文件、改进文风

1.实行统一管理。凡以政协益阳市委员会、政协益阳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共益阳市政协党组、中共益阳市政协机关党委名义下发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按照“起草-分管领导审阅-办公室秘书科审核-修改-签发-制发”的程序办理各类文件。

2.减少文件数量。够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传达工作的,不发文件;可用便函的,不用正式文件;贯彻上级文件的,结合实际合并拟文,一般不直接转发;网上公开的上级文件,不重复下发。对推进工作意义不大的文件,一律不发;一般性工作会议不发红头文件;布置工作(规范性、指导性文件除外)的一般不发文件;一般常规工作通知不发红头文件。非红头文件一般不以政协益阳市委员会名义印制或通过电子政务系统下发、挂网。

3.压缩文件篇幅。起草文件要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力求言简意赅。一般文件不超过2000字,重要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重要讲话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一般讲话稿不超过2500字。

4.提高行文质量。起草文件要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主题鲜明、条理清晰、文字简练、格式规范。

5.规范信息简报。除定期编发的《益阳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外,办公室、各专委会不得编发工作简报。

二、精简会议、改进会风

1.规范会议程序。除政协全体会议外,市政协召开的各类会议,需要在一周前报请分管领导审批,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市政协常委会议会期由主席会议确定,市政协主席会议、主席联席会议、主席办公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召集召开。秘书长办公会议、秘书长联席会议,由秘书长召集召开。其他重要会议由办公室提出会议方案,报主席会议审定。

2.减少会议数量。能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布置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已经部署的工作不再召开会议;主题不明确、准备不充分、效果不明显的会议不开;对推进工作意义不大的工作例会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需要召开会议的与相关会议整合召开。

3.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精简会议参加人员。对相关会议参加和列席人员明确如下:

1)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1次,全体委员参加。可邀请中共益阳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益阳军分区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同志出席;根据需要,可邀请各区县(市)委主要负责人,市直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其他有关方面人士列席,可邀请有关方面人士和群众代表旁听。

2)常务委员会议。一般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举行1次,必要时可临时举行,全体常务委员参加会议。常务委员会议可邀请各区县(市)政协主席,不是常委的市政协副秘书长、委室正副主任和机关纪检员列席。视会议内容和需要,常务委员会议可邀请市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也可邀请驻益上级政协委员和同级政协委员、有关方面人士列席。

3)主席会议。主席会议一般每月举行1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参加会议。主席会议可根据会议议题邀请政协机关副秘书长、纪检员、委室主任、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协商讨论重大问题时,可邀请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

4)其他会议。主席联席会议、主席办公会议由主席召集相关人员,不定期召开。秘书长联席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由秘书长召集相关人员,不定期召开。

4.控制会议时间。精简会议程序和内容,压缩会议时间。除市政协全体会议外,市政协常委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市政协主席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其他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

5.严肃会议纪律。凡通知要求办公室、各专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的,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请人代替与会的,必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报秘书科备查。会议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或拨打电话,不得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情。

6.提高会议实效。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提交会议审议、讨论的文件及材料至少提前2天报批。与会人员发表意见要紧扣主题、直陈观点、言简意赅;汇报人汇报内容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发表意见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之内,汇报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内。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政协益阳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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