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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政协机关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作者: 发布时间 : 2016-09-07 发布单位 : 市政协办公室 点击数:

益阳市政协机关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市政协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驻会主席办公会、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

(二)负责协调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市政协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责。

(三)负责市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参观、调查、座谈、学习、研讨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受省政协办公厅的委托,组织在益省政协委员进行视察活动。

(四)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地方政协的共同性问题及其解决办法,供领导参考。

(五)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业绩和经验以及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市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综合、反映社情民意。

(六)联系和指导全市各级政协的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市直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加强合作。

(七)负责市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市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九)负责接待来益访问的海内外有关友好人士和对外联谊工作。

(十)承办市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只市政协机关本级预算。收入只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办公室、各专委会、调研、视察、信息等部门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79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4.16万元、上年结余(结转)723.8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79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4.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4万元、转移性支出723.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074.1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841.94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34.2万元,是市政协机关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和市政协办的中心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行政工作专项支出161.2万元,主要用于常委会议主席会议重点调研、重点视察、政协委员调研视察、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干部培训、老干、重要会议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73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网络建设、维护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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