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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研究室)工作简则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 2013-11-21 发布单位 : 研究室 点击数: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政协益阳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制定本工作简则。
第二条   文史学习委员会(研究室)是在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分布在社科理论、文史文化等系统的部分市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
第三条   文史学习委员会(研究室)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紧紧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扣益阳发展实际,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第四条   机构和组织:
一、文史学习委员会(研究室)设主任 1 人、副主任 4 人(其中专职副主任一名)、委员 22 人,主任、副主任由市政协常务委员会任命,委员由市政协主席会议分组确定。
二、文史学习委员会(研究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特殊情况,设 1 个委员学习活动小组,组织委员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履行职能。
第五条   文史学习委员会(研究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研究室
1 、研究人民政协理论和政策,负责市政协理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2 、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基本职能和工作方法;总结政协工作经验,推介委员先进事迹。
3 、负责政协全会大会发言材料的组织、征集、修改工作。
4 、协助办公室起草政协重要会议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及重要文件。
5 、加强与市内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人民团体,省政协相关委室和区县市政协工作的联系,沟通信息、交流经验、促进工作。
6 、负责对口部门单位的联系与接待工作
7 、完成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文史学习委员会
1 、负责组织和指导委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知识。
2 、负责举办各种座谈会、报告会和培训班,帮助委员和各界人士及时了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为委员知情出力、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3 、密切联系本委委员和各界人士,就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开展调研、视察、评议等活动,并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等形式,向市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4 、负责益阳文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撰写、编辑、出版等工作。
5 、负责书画室工作。
6 、加强与市内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人民团体,省政协相关委室和区县市政协工作的联系,沟通信息、交流经验、促进工作。
7 、负责对口单位的联系与接待工作。
8 、完成市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六条   文史学习委员会(研究室)根据每年市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的决议精神,结合本地方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提请主席会议审议,年末向常委会议进行工作述职并向全体会议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第七条   文史学习委员会(研究室)一般每年召开四次全体会议,讨论部署工作计划,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讨论通过本委员会形成的书面材料或建议;座谈当前社科理论、文史文化方面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生活中的热门话题。
第八条   文史学习委员会(研究室)积极向社会宣传介绍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团结各方面人士,全力振兴和加速益阳发展。
第九条   建立本委委员履职档案,将委员履行职能、建功立业的情况纳入履职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并对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情况建立考勤、考核制度。
第十条   本简则经本委员会全体会议协商通过后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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