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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家庭教育培训市场的建议

作者:刘轶 发布时间 : 2022-06-11 发布单位 : 市政协 点击数:

市政协委员、资阳区教育局信息中心主任刘轶反映: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明确界定,我国家庭教育工作由妇联负责,同时,各级妇联组织均开设了公益性质的家庭教育培训班。目前,全国家庭教育培训行业已形成庞大市场,但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市场存在鱼龙混杂、乱象丛生等问题。

据调研,家庭教育培训市场乱象主要有三点:一是弄虚作假。不少家庭教育培训机构为了吸引客户或其他目的,均以“名师”执教、“包过、包就业”等噱头吸引培训对象,进行虚假或夸张宣传。二是行业门槛低。大部分从事家庭教育培训机构的指导师资质获得只需要完成课时,进行简单的测试就能拿到证书,就符合开设讲座或举办家长工作坊的行业资质。有的培训班是三五天速成,有的是网上自主学习,有的是网上花钱买证,花上五六千元,拿到证便能从“门外汉”摇身一变,成为获得国家认证的家庭教育指导师,甚至是国际认证的讲师资格,转而继续给更多家长开课。这样培训出来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质量与资质令人堪忧。三是培训收费标准混乱或虚高。有的培训机构动辄五六千的培训费用,高者甚至达一两万,不同机构同样课程的价格却相差好几倍。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发展,人们对家庭教育的需求也不断多样化和多层次化,必然催生出家庭教育培训机构进一步发展壮大,因此,尽快规范形成健康有序的教育培训市场势在必行。

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出台家庭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细则。目前,家庭教育培训市场行为,仅靠妇联引导是远远不够的,还需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积极行动。建议尽快制定《家庭教育培训机构运行管理条例》,把家庭教育培训利益相关各方的权责关系等用法律或规章的形式明确下来,进行规范。

二、集中审批、简化手续、联合监管。建议明确家庭教育培训机构的准入权限归口到人社部门进行审批和监管,同时,设置必须取得办学许可证,且选择注册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机构等准入条件。不同性质的机构在单位登记、税收和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分配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因此可能涉及教育、卫生、消防、市监、民政等部门,非常复杂。建议从更高层级研究制定集中审批、简化手续和联合监管等政策措施,特别是应该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队伍,共同监管和维护家庭教育培训市场的运行秩序。

三、发挥行业组织引领指导作用。建议各地政府鼓励和引导本地家庭教育培训机构组建家庭教育行业联合会(协会),并指导设立行业自律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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