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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非粮化”后续处置需“精准施策”

作者:黄秀丰 发布时间 : 2022-06-11 发布单位 : 市政协 点击数:

安化县政协委员、县政协经科外事委主任黄秀丰反映:国家对基本农田保护日益严格,要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遏制耕地“非农化”,严防“非粮化”,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安全。但历经优化农业结构、提升产业化水平、推进产业扶贫等发展历程,农村群众对耕地“非粮化”认识还不足,意识还不强,一些地方的基本农田被建成了花卉苗木、名优水果、特色水产等农业产业基地。“非粮化”非一日之寒,如何处置,需要精准施策。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宣传引导到位。加大耕地保护政策宣传,由各级融媒体牵头在主流媒体统一制播公益广告,加强耕地保护、粮食种植等政策宣传。同时,按照省市统筹,县乡为主的原则,根据耕地类别建立标牌标识,公布红线图,并加强宣传,让老百姓对基本农田的区域甚至丘块做到一目了然。

二是分类处置到位。充分利用“卫片”等技术和大数据,进一步澄清基本农田“非粮化”底子,分区分类建立台帐,实行精准管控,严防严处“增量”,分类消除“存量”。根据实施主体、“非粮”类别、建设年间、受益情况等,实行分类分期有序退出,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如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率先无条件退出,市场主体投资的限期退出;精准扶贫前建设的率先退出,之后的限期退出;利用基本农田建设的小型水产基地、苗木花卉基地,当年销售后即退出;水果基地限期有序退出。对投资较大、效益良好、群众受益面广的非粮农业产业占用的基本农田,可按“占一补一”标准,用新建的高标准农田进行置换。“非粮化”农业产业退出期内,不享受惠农补贴。

三是耕种指导到位。根据不同地型特征、自然气候特性等,科学落实粮食种植计划。如平原、丘陵地区可大力推广双季稻模式,山区则以一季稻和油菜混种为主。强化农业农村部门主导、农技人员指导责任,激发农民主体作用,对基本农田粮食生产,明确专人,从品种选择、育苗播种、田间管理、收割销售等环节,实行全过程“保姆式”服务。

四是社会监督到位。结合现有公共网络通信平台,建立耕地保护举报中心和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各类举报。对举报线索集中管理,逐项调查交办,限时回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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