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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副省长刘志庚受贿9817万元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作者: 发布时间 : 2017-06-01 发布单位 : 省政府网 点击数:

人民网北京6月1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消息,5月31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刘志庚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刘志庚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经审理查明,1993年-2012年,刘志庚收受财物超9817万元。

(责编:尹深、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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