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下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瞿海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2017年10月至12月,六届市委第二轮对市科技局等8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共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问题290个,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30件。这是益阳市委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一个缩影。
以上率下明确“责任田”
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
市委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市委常委会议14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书记专题办公会1次、市委深改领导小组会2次专题研究部署。
市委书记、市长等“五人小组”成员全年先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76个重大问题及时作出批示,开展调研督查18次,召开有关协调会议10多次。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领域和单位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
为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落在实处,市委打出了“签字背书”、责任清单、工作约谈、述责述廉、检查考核、专项督查等组合拳,形成“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工作格局。
严肃问责督促“勤耕种”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但仍有个别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还不同程度存在意识不强、责任不明、抓手不力、成效不好的问题。
如何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市委既坚持以上率下,为全市作出示范和表率,又坚持问题导向,以实际举措将责任落到实处。
市委将“两个责任”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全面落实责任报告、履责约谈、述责述廉等措施,开展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和民意调查,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推动责任向基层延伸。全市有140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市委的示范引领,带动区县(市)党委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起来、谋起来、落实下来。
资阳区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一案三查制度”,2017年以来,廉政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3名,分管领导7名。
选人用人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一环、重要一招。赫山区出台《区管单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暂行办法》,加强乡镇街道园区间、区直部门与乡镇街道园区间的干部交流。安化县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廉政审查制度,对233名拟任县管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否决15人。
健全机制确保“好收成”
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天猫村某村民历时几年搭建大规模违章建筑,时任谢林港镇分管拆迁的副镇长温胜辉制止不及时,履行查违控违主体责任不力,益阳高新区纪工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现在没有在这个岗位上,因之前分管工作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被倒查追责,这给我履职尽责敲响了一记警钟。”现在益阳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任职的温胜辉在诫勉谈话的处分书上签字后,特意把《问责条例》再从头到尾认真学习了一遍。
问责,是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撒手锏”。如何进一步以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市委给出了答案,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内报告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市委常委会成员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并讲了专题党课。
注重监督制约。完善了市委全会和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认真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深化“三权”制度改革。
注重综合防控。创新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方式,建立了市县两级“互联网+监督”平台;大力推进岗位防控,健全完善廉政风险动态管理制度;加大了民生建设、政府工程等重点领域专项防控力度。“主体责任是党组织应尽之责,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中层干部都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共同织就一张疏而不漏的责任之网,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大通湖区委书记何军田表示。
如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担当精神不断激发。
作者: | 文小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