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共安全与公共交通秩序组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贯彻落实6月25日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并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瞿晏平出席会议。
会议解读了《益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共安全与公共交通秩序组2018年工作方案》及《考核办法》。《方案》要求,10月上旬以前全面落实责任,整改工作短板。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将根据方案和考评要求,每季度对各成员单位日常工作中公共安全与公共交通秩序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根据市创文工作问责条例实行问责。10月中旬至12月将进行实战模拟演练,做好常态化检测,不断提高重点点位达标率,进入冲刺迎检状态。
参会的23家市直单位和赫山、资阳、益阳高新区相关负责人员在会上表示,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分解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将工作落实到位。
瞿晏平强调,公共安全与公共交通秩序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全面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强化措施,咬定目标,切实把握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狠抓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管理与公共服务优化;要统筹兼顾,提高组织领导和各项保障,主动作为,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作者: | 尹海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