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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心城区幼儿园建设 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作者:罗虹 发布时间 : 2019-01-09 发布单位 : 益阳市政协 点击数:

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全市的学前教育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二孩”政策的延时影响,益阳市中心城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短缺与人民群众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我市中心城区幼儿园共计147所,其中民办幼儿园142所,而公办幼儿园只有5所,仅占中心城区幼儿园总数的3.4%。中心城区形成了一种“公办园难进去,好的民办园读不起”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学前教育不公平现象的形成。我市中心城区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服务能力极为有限。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仅为1701人,占中心城区在园幼儿总数的7.6% 。从当前全市中心城区公办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来看,按大、中、小班人数平均分配,中心城区每年能提供的公办学前教育学位仅560个左右,完全无法满足中心城区每年6000名学前适龄儿童入学需求(以中心城区60万人口和学前适龄儿童占人口数1%计)。中心城区的朝阳街道、金银山街道、会龙山街道内目前都没有公办幼儿园分布。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投入滞后,与城市发展脱节。除赫山区2014年将原茶亭街小学改建为龙洲幼儿园后,全市中心城区再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投入。

二是中心城区民办幼儿园过度竞争,水平良莠不齐。在公办幼儿园缺位的情况下,中心城区民办幼儿园发展较快,已有142所,占比96.6%。但民办学前教育的过度竞争,导致入学成本普遍较高。比如赫山区(含高新区)民办园保教费收费多数集中在550—1000元/月,最高的达到了1800元/月。这类型幼儿园设施设备条件较好,人员配备较为完善。但是民办幼儿园收费水平仍存在不断的上涨趋势,并逐步陷入一种高价区间的恶性竞争。而在老城区,较多的民办幼儿园是在当时简易园的基础上所开设的,设施设备陈旧、活动场地缺乏、人员配备不足,学前教育质量得不到完全的保障。

三是中心城区普惠性民办园发展陷入窘境,效果不及预期。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的一个重要指标,便是“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应不高于当地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而给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政策扶持,则是集中直接补偿与间接补偿两个方面。根据保教费收费标准,市级示范园、县级示范园及标准园的保教费每期分别不得超过580元、420元和350元,一般申请认定普惠性民办园的城区幼儿园,软、硬件设施在民办园当中都是处于中下游水平,其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园所管理、环境创设等方面也远不如公办幼儿园。

为此,我们建议:

一是加快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规划建设,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绝对供给量。要根据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以县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把公办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坚决扭转高收费民办幼儿园占比偏高的局面,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同时根据目前我市实际,规定中心城区在保证完成消除“大班额”问题基础上,各街道办事处着手规划选址新建或者改扩建一所公办幼儿园,持续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绝对供给量,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的服务辐射面。

二是加强中心城区民办幼儿园管理,形成良好的民办学前教育发展氛围。进一步研究制定城区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在兜底保障民办幼儿园办学条件的基础上,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坚决打击“乱收费”现象,坚决抑制民办幼儿园过高收费,充分体现民办教育的公益性,全面发挥民办教育资源的优势,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三是提高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植力度,缓解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暂时性短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适当性的提高对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补贴标准,并尝试性的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励制度,积极鼓励和引导现有民办幼儿园加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行列,进一步扩大中心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队伍,提高其整体教育质量水平。从而快速缓解当前中心城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暂时性短缺,满足市民对于学前教育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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