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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水稻种植结构的建议

作者: 发布时间 : 2019-01-08 发布单位 : 提案委 点击数:

我市是全国粮食种植大市,水稻是主要的粮食作物,常年粮食播种面积630万亩以上,年产粮食240万吨左右,商品粮150多万吨左右。长期以来,受传统农业影响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的作用,我市相当一部分地方水稻生产侧重于追求产量,导致粮食品质不优,市场竞争力不强,农民种粮效益下降。2018年,国家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超标粮食收储机制,降低了最低价粮食收购价格,实行超标粮食收购财政补贴“退坡”政策,对超标粮食收购处置有关费用实行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按三年过渡,省财政负担比例逐年下降,三年后全部由市县财政负担。

据检测,我市资江流域部分水稻产区耕地重金属超标现象严重,根据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有关要求,今后如果政策性粮食收购越多就意味着地方政府承担超标粮食的收购、处置和监管的任务更重,市县财政负担越重。2017年,国家每收购一吨超标稻谷财政需要负担承担各种费用1500元左右。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调整,进一步释放出了今后市场化收购和优质优价的信号,粮食收购将从以往的“政策市”为主向“市场市”为主转变,农民种植粮食国家照单全收的时代已成过去。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调整倒逼我们必须加快调整我市水稻种植结构,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调减重金属严重超标地区早稻种植面积。市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和相关区县政府要在保证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尽早规划,引导重金属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在加大土壤污染治理力度的同时采取“双改单”等方式适当减少早稻种植规模,对确实不适合水稻种植的改种其他经济效益高的作物。

2、调整水稻种植结构和种养模式。根据我市各区县所处地理环境和气候因素等特点,因地制宜,推广水旱轮作和稻田套种套养等模式,这样既有利于改良土壤减少重金属污染,又有利于提高稻田综合经营经济效益。如在桃江、安化等山丘区可进一步扩大花生、杂粮等适合旱地栽培作物的种植规模;在沅江、南县和大通湖地区,充分利用洞庭湖水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以稻虾、稻蟹、稻鸭、稻蛙等种植与养殖相结合的模式;在资阳、赫山区可扩大稻谷与油菜、稻谷与蔬菜等轮作方式。

    3、调优水稻品种。种粮农民要想获得较好的种粮效益,就必须要调优水稻品种,提高稻谷品质,走优质优价之路。适合水稻种植的地区,仍然可以种植双季稻,但一定要普改优。目前我市部分地方早稻品种比较杂,优质率不高,需要大力推广优质品种。晚稻优质品率虽然比较高,但特优品不多,全市在全国打得很响的区域品牌不多。目前,我市涌现的新型水稻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对调整水稻种植结构,推广优质品种,加强品牌建设、促进粮农增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其培育力度,通过规划引导和重点扶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打响赫山兰溪大米、南洲稻虾米等区域品牌,延长产业链,走出一条优质高效的粮食产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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