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六届三次全会专题 > 提案选登

关于加快我市体育场馆建设的建议

作者: 发布时间 : 2019-01-08 发布单位 : 提案委 点击数:

近几年,我市以普及全民健身为重点,一批全民健身工程遍及城乡,一批体育重点项目相继建成,为促进体育运动和全民健身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我们也认为,加快我市城区体育场馆建设,加快非常紧迫、非常必要,这是因为:

1、场馆建设较落后。目前,全市公办体育馆11个,其中教育系统6个,只有5个体育馆对社会公众开放,而且大都年代已久。这5个对外开放的体育馆除益阳市奥林匹克公园、资阳区体育馆功能较全,配套较好外,其他场馆普遍存在场地较小,功能老化单一,没有专门的田径场,只能进行篮球、排球、羽毛球比赛,且容纳不足3000人。根据国家建设部、发改委下发的《公共场馆建设标准系列-3》的要求,50万-100万人口的城市需建可容纳10000-20000人座位的体育场、3000-6000人座位的体育馆与1500-3000人座位的游泳馆以及体育健身休闲广场等体育设施。按此标准,我市大部分区县市还没有一座达标的体育馆和游泳馆。从区县市看,沅江市作为县级市,体育馆、排球馆、羽毛球馆还是空白。

2、群众性健身场地少。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8年版)中提出“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达到人均室外体育用地0.3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内体育用地建筑面积0.1平方米以上,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的目标,我市城区街道多数达不到要求,这将影响我市文明创建工作,还制约了社区居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导致不少市民在街头、路边进行自发锻炼,既影响市民健身效果,而且存在安全隐患。我市健身气功协会反映,一遇到下雨天或冬天,健身气功队成员无室内场地进行锻炼。

3、规划滞后。由于城市建设加速,城市规划赶不上城市建设速度,导致城区体育场馆规划滞后,区域分布不合理。同时,在城区住宅小区建设过程中,有的小区规划设计上没有配套的健身场地,有的虽然有规划,却被随意挤占,用于商业开发。如市内较大的碧桂园、恒大等楼盘均没有配置居民非常需要的篮球场等免费运动场地。

4、财政投入不够。国务院早在《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中就提出了“三纳入”的要求,是指把全民健身事业,特别是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工作报告》,“三纳入”是贯彻《条例》的关键点。近年来郴州市加大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在全省率先明确市县两级财政每年人均2元的群众体育事业经费、人均5元的健身设施经费列入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并保障每年都增长1%。相比之下,我市体育财政投入严重不足。按我市中心城区50万人计算,市本级财政体育活动经费应有100万元,场地建设经费应有250万元,但大众运动会只有15万元财政预算,预算偏少。

5、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度不够。在公用体育设施不够的情况下,学校体育场馆应在学校放学后或者放假期间对外开放,但不少学校考虑安全、卫生、场地损耗等因素,大门一般对社会公众关闭。如市海棠中学,曾有一段时间对外开放,一些群众也喜欢在学校田径场散步,但目前又不允许外人进入,一些群众对此有意见。

为更好地推动“运动益阳”建设,加快“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加快我市体育场馆建设势在必行,特提出以下建议: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规定要求,将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把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公共体育基础设施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将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与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统筹考虑、合理布局,新建社区与居住小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规划和建设体育设施,已建成的城镇居民小区公共体育设施未达到建设规范的,应根据情况逐步完善,同时抓好规划范围内的控规工作。

2、突出重点,加快建设。以场馆建设为重点、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完善中心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依托大益阳城市群整体建设规划,合理布局中心城区的公共体育设施,形成“一心、一带、两区、三轴”的均衡性空间布局结构。“一心”以奥体公园、环梓山湖运动圈为核心、“一带”为资江风光带两岸健身路径长廊、“两区”指赫山区城市体育综合体、资阳区城市体育综合体、“三轴”是银城大道健身长廊、益沅大道健身长廊、益桃大道健身长廊。大力推进县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东部新区体育新城、南洞庭国际户外体育运动基地及一批县级体育中心建设。至2025年各区县(市)要建成标准规范的“一场一馆一池”(分别指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结合体育产业发展特点和布局,加快建设用于发展地方特色运动休闲和体育旅游的体育基础设施项目工程。

3、扎实新建足球场地。贯彻落实《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和《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至2025年,各区县(市)修缮、改造或新建1块以上11人制社会标准足球场;各乡镇(街道)新建1块(人口3万以下)或2块(人口3万及以上人口)5人制或7人制封闭式(笼式)足球场;全市所有中学和有条件的小学修缮、改造或新建1块7人制或11人制校园足球场。新建大型居住区和社区至少规划建成1块以上5人制笼式足球场地。鼓励社会力量利用城市公园绿地或闲置区域建设群众身边的足球场。

4、要继续实施“健身设施进社区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市本级继续坚持把社区体育健身器材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通过各级努力,逐步在全市的行政村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5.全面实现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加快推进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实现除重大赛事活动、公益活动和场馆维修保养外,全年向公众开放。完成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开放的有效机制和服务管理形式,建立校园场地开放补助专项资金和场地维护基金。各级学校新建体育场馆规划设计应贯彻物理隔离原则,做到既有利于学校教学使用又有利于对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的共享。

    6、要拓展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公共体育场馆属于公益性设施,毫无疑问政府是体育场馆建设投资的主体。各级政府要全面加大全民健身活动经费投入。按《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要求,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同时为了尽快筹措更多资金,可借鉴兄弟市州经验,对我市体育场馆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进行。还可通过申办大型体育赛事争取上级拨付资金、社会捐助等办法筹措,以利体育场馆尽快立项建设,造福于民。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